选取十大行业,引用公开政策报道,简析其未来几年数字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税务
未来几年,将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特别是推进"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改革,亟待税收信息化的全面跟进,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因此税务部门将完善征管体制,加强税源管理,提升纳税服务体系。并且税务部门还将建立"经济、税源、税收"联动分析机制,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2015 年 10 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税务生态系统,促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税收征管进一步提质增效、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透明、协作发展进一步开放包容。到 2020 年,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电子税务局,为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服务国家治理提供重要保障。
在建设目标和具体内容上,包括:至 2017 年,开展互联网税务应用创新试点,优选一批应用示范单位,形成电子税务局相关标准规范,推出功能完备、渠道多样的电子税务局以及可复制推广的"互联网+税务"系列产品,在税务系统广泛应用;至 2020 年,"互联网+税务"应用全面深化,各类创新有序发展,管理体制基本完备,分析决策数据丰富,治税能力不断提升,智慧税务初步形成,基本支撑税收现代化。
到 2020 年,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顺应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讲包容、持续改的方针,坚持优化顶层设计与全面应用反馈并举、推动技术变革与规范流程表单并举、一事做好做优与事事相辅相成并举的原则,最终实现税收现代化。
基于以上目标,税务系统在未来五年对业务数据质量控制、税务稽查、决策支持系统、数据中心、多渠道办税平台、IT 管理等系统建设的需求较大。
在解决方案方面,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为核心,对内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应用管理机制,对外建立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的运行机制,构建内外信息交互平台。
二、市场监管
201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局合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文以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为代表进行阐述。
2014 年 12 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以深入推进工商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了工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 2020 年,基本建立结构科学、层级衔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运转高效、全国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文件提出,要全面深化省级一体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力争到 2018 年底,形成全国一体化业务应用;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力争到 2020 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业务领域,建成全国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并要求工商部门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大数据应用及服务系统、网上工商公共服务系统。
2016 年 10 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结构科学、层级衔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运转高效、全国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形成以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应用系统、数据资源、服务门户、支撑平台、信息安全、制度保障为主构成的有机整体,不断增强工商信息化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构建"大监管共治、大系统融合、大数据慧治、大服务惠民、大平台支撑"的工商信息化创新格局。
《规划》提出工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监管联动平台,推动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建立统一的工商大数据体系,提高对市场主体整体服务和监管能力;推进统一的政务服务,创新"互联网+工商"的服务模式;建立统一的工商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为工商履职尽责和改革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在"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目标指引下,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投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监管共治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重要支撑,推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信息化全面开展;大系统融合以深入推进全国一体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工商信息化大系统"整合、融合、一体化"水平;大数据慧治以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知识化分析、个性化服务、开放化利用"的工商大数据资源体系;大服务惠民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一规范的网上工商政务服务平台;大平台支撑坚持统一工商信息化标准,建设统一的工商政务云平台,优化互联互通的工商网络系统,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形成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工商信息化基础支撑大平台。
因此,工商政务云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和企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是地方工商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其次,数据采集质量的提升、增加工商管理部门联网率等将成为地方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深入应用的重要举措。因此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将向基层工商部门倾斜,在投资、人才培养方面有更多投入。
三、财政
2015 年 4 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 2018 年,建成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地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并结合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的推广实施、国库管理电子化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开展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016 年 6 月,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今后一段时间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一是更加注重整体规划设计,明确总体目标与任务,确定总体架构和技术路线,地方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规划部署,研究制定本省方案,推动全国实现数据规范、数据存储、总账结构、数据交换机制和信息安全体系 5 个核心要素的统一;二是更加注重统建统管,进一步用好应用支撑平台,着力推进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推进业务系统的集中部署,立足本地实际情况,从人员、资金、安全等方面加快建立与信息系统统建统管相适应的保障机制;三是更加注重均衡发展,落实统建统管要求,加强标准规范执行,保证省市间必建内容及其规模、建设方式、计划进度基本一致,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着力提升基层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实现基层财政部门的网络全连通,推进业务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全覆盖。
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推进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与整合,以预算、国库业务等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加快推进专项业务系统整合集成。建设应用好基础数据规范交流平台,抓好标准规范的执行监督和意见反馈工作。加大数据采集力度,建设形成财政内生数据资源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同时,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应用支撑平台的发展重点包括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账务管理、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和综合查询分析。并且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财政部要求,积极拓展业务应用,如基于平台实现对省级专项或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控等。在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带动下,市县级的网络系统和相应的服务器将作为基础设施被首先部署,然后实现应用系统的部署。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涉及系统改造或新建的总体规划、系统开发建设、已有系统改造整合等工作,对供应商要求较高,要有规划实施实力,也要熟悉财政业务,因此准入门槛较高。
四、公共安全
公安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化信息化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为全国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关于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促进资源联通共享的意见》,确定了警综平台为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一站登录、一站采集、一站应用的工作平台,促进了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条块融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科技信息化部门的归口管理职责,指明了公安机关深化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方向;《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以公安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公安信息化发展方向,进而确立 了"三横三纵"的"十三五"信息化总体技术架构,即以优化基础设施、支撑平台、综合应用三个横向层次为支撑,以完善标准、安全、运维三个纵向体系为保障开展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全国警务大数据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供了技术解决方案。
2017 年 6 月,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为重点,紧密结合"四项建设"任务,把大数据理念贯穿于基础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推动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要贯彻落实《"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和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十三五"公安信息化项目建设,确保公安信息化建设战略布局顺利实施。要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构建公安大数据体系。要着力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最大限度地提升信息应用效能。要大力强化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为公安信息化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支撑。
会议明确了公共安全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大数据模型构建和智能化工具应用,推动侦查办案从被动侦查向主动进攻转变;大力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从传统管理向智能服务转变;大力加强新装备研发,推动警务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
到 2020 年底,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加快建设移动警务应用体系,将公安信息化应用从桌面应用向移动终端拓展,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
公共安全领域近几年的另外一个建设投资热点是"雪亮工程"。"雪亮工程"是 2016 年中央政法委推出的一项以三级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综治信息化委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综治工程。2016 年 6 月,全国第一批 50 个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示范城市先行先试;2016 年 10 月,全国综治"江西会议",孟建柱书记再次指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核心是提高整体效能,中央已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部署开展"雪亮工程"建设。
因此,未来几年,视频监控系统、大情报系统、人员动态管控、重大案件预警防范、打防控系统、派出所社区警务应用等都是重点建设的信息系统。
这些系统的成功应用离不开数据采集和处理,由此带动的 ICT 产品和解决方案将包括监控摄像头、传感芯片、智能终端等数据采集终端;网络设备和安全产品;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查询、分析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也将受到这些应用的驱动而得以试点或大范围推广应用。
数据中心的建设重点包括大情报系统的数据中心、公安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资源中心。海量数据存储对具有高速 I/O 吞吐量的存储设备有更大的需求。但是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整合和业务优化使公安领域 IT 建设面临巨大挑战。
五、法院检察院
2016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尽快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中确定了顶层设计、系统建设、保障体系、应用成效等四个方面 55 项重点建设任务,提出要在 2017 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2020 年底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在全国的深化完善。要力争在 2017 年底建成四级法院联网的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实现四级法院网上调阅电子案卷,彻底解决调卷难、阅卷难问题。要加快建立文书电子送达平台,解决送达难问题。要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为推进现代司法统计体系建设、大数据应用以及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建设提供基础性标准。要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突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特征,加快系统建设,强化保障体系,提升应用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实现业务数据全覆盖,着力扩展和完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推进大数据应用服务;
二是实现网上阅卷办案全面化,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
三是实现重要应用系统全面推广,加快推进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全国企业破产案件重整信息平台建设,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内网门户网站的综合性一体化平台作用。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在专网法庭全覆盖、统一身份认证、信息化整体运行态势把控等方面要加快推进,为拓展全国性应用及服务提供支撑。
2016 年 7 月,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了要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要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建成覆盖四级检察院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实现对检察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时交换。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完善检察机关各类网络系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建设异地灾备中心。
2016 年 9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五大体系,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纲要》强调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建设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提高宏观态势把握能力。强化司法办案智能服务,研发满足检察工作需求的侦查装备,探索推进移动侦查指挥和远程专家辅助办案应用。《纲要》为整个"十三五"时期检察技术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平台基础上,检察院信息化的建设重点是三大应用平台:一是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的司法办案信息平台,并通过与其他执法司法信息资源的对接,实现大数据在侦查办案中的广泛应用;二是人员教育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建设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检务公开和"一站式"办事服务信息平台,依托电子检务工程,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的范围、种类和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
六、质检
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智慧质检"的建设目标,具体包括"互联网思维"、"智慧型监管"、"大数据决策"、"协同化办公"、"云信息服务"等五项基本内容。2016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对于系统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通过推进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接,打造严密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链条。目标到 2020 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在 2016 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质检"建设。要求围绕国家"+"行动计划,加强质检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大机制、搭建大平台、整合大数据,加快实现质检业务互联互通。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化相关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应用、运维等规章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推动质检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落实"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实施"智慧口岸"、"智慧质检"等工程,搭建质检云计算"大平台",按中央要求稳步推进总局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建立质检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质检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加快推动质检系统内部信息资源的归集与共享,推进与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互换,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质检数据信息。加强质检大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采集渠道,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开展数据挖掘、风险管理、决策支持等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未来几年,将进一步完善质检总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构建为互联互通、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支撑的质检云服务平台。加快质检总局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质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逐步建立全国质检信息资源库,重点消除"信息孤岛",推进全国质检信息整合与共享,逐步实现质检业务信息互联互通。
以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建设为主线,对内整合各类质检业务信息和质量监管信息,对外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信息数据,推进与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横向数据共享与互换。开展国内产品质量监督和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的信息共享试点,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诚信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库和以统一产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库。
七、审计
2016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审计署关于"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原则同意该项目所报项目建议书。"金审工程"三期将主要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实现部、省、市、县四级审计机关,以及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成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国家审计数字化指挥平台、综合服务支撑系统以及审计大数据平台等业务支撑平台。项目建成后,显著提高审计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逐步实现对全国范围内财政、税务、金融、社保等行业部门与审计业务相关数据的集中分析,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将大幅提升,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促进中央政策的落实、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建设内容为:制定完善审计技术应用、审计数据、云端审计、移动审计等信息安全、工程管理等规范标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审计署与省、市、县审计机关、以及派出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建设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国家审计数字化指挥系统、审计模拟仿真实验室、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建设审计大数据平台,具备数据采集调度、数据存储管理、数据综合分析等功能;完善建设电子认证、容灾备份等安全保障系统以及相应支撑保障配套环境。
2016 年 5 月,国家审计署印发《关于"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在审计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发展内容包括:
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完善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形成全国统一的审计信息系统。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大幅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形成"国家审计云"。
加大数据集中和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管理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到 2020 年实现对经济社会各类主要信息数据的全归集。完善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和省级审计数据分中心,大力推进各类数据的整合和标准化,地方审计机关收集的审计相关电子数据信息,按审计署规定的标准、方式、要求统一集中管理,逐步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数据利用价值。建立审计数据灾备中心。完成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制定统筹推进全国审计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模拟仿真实验室和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加快推进审计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的数字化。基本建成一体化信息综合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实现审计机关设备和系统软件全部国产化。
"十三五"期间,审计信息化建设主要涉及标准规范建设需求、信息资源建设需求、业务应用建设需求、系统支撑能力需求、信息通信网络建设需求、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设需求、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建设需求、基础环境建设需求等八方面,虚拟化、云计算、大数据等 IT 技术将成为有力工具。
八、环保
2015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到 2020 年要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规定了五项具体工作举措,尤其强调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监管的联动性。
2016 年 11 月,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针对未来的工作方向,纲要明确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信息化规划》,目标到 2018 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态监测网络和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加强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管。实施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工程,建立全天候的自然资源监测技术体系,构建面向土地、海洋、能源、矿产资源、水、森林、草原、大气等多种资源的立体监控系统。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建设,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互联互通的自然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资源监管、国土空间优化开发提供有效支撑。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统筹建设和管理,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创新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污染物排放与监控智能多源感知体系。支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数据融合等技术,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环境分析,建立污染源清单。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估试点,加强环境污染预测预警,建立环境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生态森林等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共治能力。
上述规划与方案对目前的环保产业提出了全新的技术要求,污染源的有效监测依赖物联网设备,联动实时监管需要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移动设备的相互配合。
九、农业
目前我国农村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开始提速,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农村土地列入到登记范围之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快速推进,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成为可能,这将为我国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发展创造条件。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各项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测工作完成后,还需要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国家、省、市、县进行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些工作都需要信息化建设的支持。
2016 年 8 月,农业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到 2020 年"互联网+"农业取得显著成效,农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全面融合。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重要技术将在检测生产、精确作业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各地将着手建立农业数据库,并推动电子商务在农产品流转环节的应用。农业将在未来五年迎来深刻的信息化变革。
2017 年 2 月,农业部印发了《2017 年农业信息化工作要点》,2017 年,农业信息化工作将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着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全面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分享信息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为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和脱贫攻坚、农民增收提供强大动力。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由试点转向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将实现全民覆盖;而随着人力资源流动规模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流动性要求,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做好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等工作,努力消除影响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政策和公共服务障碍。这些都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的建设重点。
"互联网+人社"是"十三五"期间人社信息化的发展主线,是人社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新领域、新提升。以"实现大服务"、"构建大数据"、"搭建大平台"为目标,充分发挥人社大数据开发应用的效益,引领推动人社工作转型升级,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强化便民惠民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
2016 年 11 月,人社部印发了《"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2018 年之前,着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创新能力体系,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探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2020 年之前,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各项行动主题全面深化。形成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生态环境,社会参与程度大幅提升,服务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2016 年 7 月,"金保"工程二期项目正式启动,这是人社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性工程。"金保"二期将依托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人社部与省级人社部门,以及与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统一规范的人社基础信息资源库,与国家人口库、法人库等开展信息共享;统筹开展人社各业务板块应用系统建设,共建设 9 大系统 28 个子系统,实现各业务板块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开展工作,有效提升跨业务协同、跨省区协作、跨层级监管的全国一体化服务水平。
"金保"二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推进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业务经办、信息监测、监督管理、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五类应用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全国、联通城乡、运转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金保"二期要重点投入的四个方向: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源数据库;继续建设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
因此,未来几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的重点在于统一的业务系统和数据中心的应用,系统基础架构软件、应用软件、存储和应用服务未来几年将会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市场需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