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为相关企业添火加柴。从太原市经信委传来消息,我省将对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额度为10万元。从现在起,具有这一资质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工信部门进行申报。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刚刚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资质奖励的通知》,可以申报资质奖励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单位是在山西省境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是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
三是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IS)运维标准成熟度符合性三级以上(合三级)资质。
四是资质于2019年2月28日前获得,并在2019年6月30日前有效。
经过资格查验后,我省对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标准成熟度符合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