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在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发布了《中国大数据发展指数报告(2018年)》。此报告为我国找准大数据行业发展重点、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调整行业管理体制机制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1、全国大数据总体发展态势
态势一:全国大数据发展逐步形成了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四个集聚区域发展的格局。其中,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所在区域的大数据发展总指数在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的占比高达42%。
态势二:由于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起步时间不同,全国各省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排名首位的为广东省,指数为74.51,排名的末尾为西藏藏族自治区,指数仅为7.32。
态势三:分区域角度看,东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最高,是大数据发展的前沿地带,占据全国大数据发展指数前10的前6个席位;西部地区紧随其后,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发展势头迅猛,跻身全国排名前10;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大数据发展相对滞后,在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中的占比分别为18%和7%。
2、大数据发展潜力发展态势
态势一:我国各地方大数据发展潜力不断向好,各省市平均指数达到6.10,17个省市的发展潜力指数达到平均值以上,占比54.8%%。广东以11.21的指数位列榜首,上海、贵州、北京、重庆等省市发展潜力分别位列第2至第5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组织与政策保障、专项资金支持、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产业基础、人才培养等方面均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与成就。
态势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发达地区,在大数据发展潜力上所占据的比较优势相对于经济稍欠发达地区来说并不凸显,贵州、重庆、安徽等中西部省市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尤其是贵州、重庆两省市分别占据了排名的三、五名位置。
态势三:从分项指标分析,加快组织建设与政策保障已经成为了各省市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共同选择,中西部地区对这方面的重视尤为明显,贵州、山西、重庆跻身全国前5;资金投入方面,贵州、广东、上海、天津等11省市在全国领先一步;信息化发展方面,北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天津、重庆、四川、湖北等10个省市优势明显;八大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产业基础方面,排名前五的省市无一例外来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才培养方面,除了河南、北京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大数据人才培养情况差距不大,整体呈现了较高的水平。
3、大数据产业发展态势
态势一:随着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大数据产业发展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和影响得到广泛认可,各省市纷纷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全国各省市大数据产业平均指数达到8.30,其中12个省市指数高于平均指数,占比达到39%。
态势二: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重庆等省市产业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有较为突出的引领示范作用,其中北京以26.50的指数位居榜首。
态势三: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态势进一步凸显,集聚效应不断深化,来自八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得分已经占到了全国的45.62%,引领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态势逐步显现。
态势四:从分项指标看,广东、江苏、北京、山东、浙江、上海、福建、四川、辽宁、陕西、湖北、重庆、天津等13个省市的产业规模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599.41,占比全国为89.56%;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江苏等省市产业竞争力优势明显,其中北京以93指数位列第一,上海、重庆紧随其后,分别取得第2和第3的排名;企业数量和企业竞争力方面,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等东部沿海优势明显。
4、大数据应用发展态势
态势一:发达省市引领全国大数据应用发展,广东省以大数据应用指数20.62高居榜首;北京、浙江、上海、江苏等省市受经济基础较好,政府重视政务、民生大数据应用以及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位列第一梯队。排名前10的省市的大数据应用总指数达162.48,占全国的比重超过45.5%,体现出较强的领先优势。
态势二:不同梯队省市大数据应用各有侧重,第一梯队工业、政务、民生、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指数占比分别为22%、38%、23%、17%,其中政务应用成为发展重点;第二梯队工业、政务、民生、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指数占比分别为28%、32%、21%、19%,其中工业应用较第一梯队比重有所增加,政务应用比重有所减少;第三梯队工业、政务、民生、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指数占比分别为40%、19%、19%、22%,其中工业应用成为发展重点,较第一二梯队都有所增加。
态势三:从分项指标看,江苏、广东、山东、上海、北京、浙江、重庆、天津、福建等工业强省/市引领全国工业大数据应用发展;政务大数据应用水平阶梯化明显,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大数据先行区引领全国发展;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领跑全国民生大数据应用,贵州、四川2个西部地区省市强势入围前10;北京、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仍是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最活跃区域。
5、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发展态势
态势一:各省市对技术研发创新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各省市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平均指数为3.52,其中广东、江苏、北京、山东、上海、浙江、四川、辽宁、湖北、陕西、天津、福建、湖南、安微共14个省市指数达到平均值以上,占比达到45.16%。
态势二:各省、市、自治区技术研发创新依然存在较大的实力差距,研发实力排名靠前的省份大多来自传统ICT产业发达的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实力整体较为平均但明显落后东部地区。
态势三:从分项指标分析,各省市在创新投入方面呈阶梯化发展,广东、江苏、山东、北京等传统意义上的较为发达的地区投入总值较高,占据第一梯队;各省市在创新基础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排名首位的江苏与排名末位的西藏创新基础分指数得分差值达到63.35,倍数差距高达23.5倍;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地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指数得分明显高于其他的省份。
6、数据开放共享发展态势
态势一:全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指数省市间差异较大,体现出明显的省域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指数得分最高的为山东省,指数达到98.3分,而得分最低的为西藏省,指数仅为0.4分。
态势二:全国各省市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指数呈现出明显的阶梯性,山东、贵州、广东和北京四个省市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态势三:全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尚未形成区域型联动发展态势,区域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各省市间没有明显的关联性。此外,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与地区产业基础关联性不高,而与区域大数据发展政策、数据开放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密切相关。
态势四:从分项指标分析,在政府数据开放方面,各省市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以贵州、山东、广东为代表的5个省市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数据交易流通方面,各省市之间差异依然较大,湖北位居首位,指数达到115.4,而西藏位居末尾,指数仅为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