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深入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需要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国大数据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就此,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露表示,客观认识我国大数据战略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大数据作为治国理政的新利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有利条件;也要看到,相比发达国家,我国数据强国战略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从数据治理的历史起点来看,我国缺少建设数据强国的先发优势;从数据治理的现实状况来看,我国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从数据治理的可能结果来看,数据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王露强调,在数据的产生、流转和使用过程中,管理、使用不好大数据,就有可能给国家主权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执政安全带来损害,对社会秩序产生难以预料的危险,给企业和个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避免数据开发和使用的负面效应,最重要的是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和对违规企业、个体的惩处,保证数据生产流程、数据使用过程合法化、规范化和无害化,总体上实现政府对数据的可控可用。
如何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发展,运用大数据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王露建议建立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所需要的体制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明确大数据作为基础性要素和核心资源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建立让数据更好服务政府管理、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推进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与政府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公共服务领域的数据集中和共享。要对大数据进行产权界定、资产定价,盘活和提升大数据资产变现能力和保值增值能力。要建立国家大数据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国家主数据决策中枢”,提高对风险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要构建政府“阳光权力平台”,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监管、反腐的系统化、制度化体系。
选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切入点。在民生保障领域,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设立“大数据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形成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在社会治理领域,要加快覆盖全社会的“国家征信系统”建设。在经济治理领域,要深入研究如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如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在对外关系领域,要构筑数字“一带一路”,绘制“一带一路”资源、产业、创新的“大数据地图”。
有效防范国家大数据战略面临的安全风险。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实现服务器、软件、芯片、操作系统、搜索引擎等关键领域实现本土替代。要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加快构建我国“全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切实维护和保障我国国家安全。要加强国际数据治理政策储备和治理规则研究,谋求全球“数据规则制定权”,提出中国方案。要尽快推动大数据公共外交,提升参与全球治理能力。
数据治理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协作和支持。如何开创数据治理新局面?王露表示,智库学者应从以下方面贡献力量
深化对数据治理概念的理解。数据治理蕴含在决策以及与数据相关的各类事物中,深化对数据治理概念及其基本问题的认识,需要对数据治理的领域、数据治理的框架、数据治理的法律规范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从多个方面勾勒大数据治理的全貌,深入理解大数据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生态治理等领域的应用价值和应用方式。
针对数据治理前沿问题开展研究。数据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要重点关注数据治理中的标准体系、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重视研究数据标准体系、重视保护“数据主权”、重视加强信息保护、重视研究大数据立法与法律制度建设、重视研究数据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一系列前沿问题。
加强数据标准化研究工作。数据标准化是数据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快大数据标准研制对提高大数据相关技术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实现数据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亟需研制数据分析、数据安全、数据质量管理等技术标准,以及数据处理平台、开放数据集、数据服务平台类新型产品和服务形态方面的标准等。
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大数据治理的合力。数据治理涉及国家治理、经济、技术、法律等多个范畴。因此,开展数据治理需要借鉴企业管理、公共管理等多领域的成果,同时也需要整合更多的跨学科学术资源联合攻关。为加强经验交流,相关智库机构可以建设“数据标准化及治理优秀案例库”。
关注数据治理国际动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数据治理是各国的共同事务,需要关注数据治理的国际动态,加强国际数据治理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建立数据治理的国际标准。同时要以全球视野,学习国外数据治理的先进经验,防止因数据治理不善而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