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2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息量已达104亿条,突破百亿条,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从信息来源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现已连通39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49家市场机构。信息包括地方平台信息74.6亿条,其中广东提供28亿条,江苏提供20亿条,浙江、湖北、山东提供的信息分别超过4亿条;归集部委信息1.9亿条;合作机构提供信息26.9亿条。从信息构成看,法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登记类、变更类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判决信息,荣誉信息等类别;自然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公民身份信息、职业资格信息、社保缴纳信息、交通违章处罚信息等。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于2015年10月上线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建设,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核心枢纽”。平台建设围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突出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与数据整合,有效打破了信用信息“孤岛”,努力消除信用信息壁垒,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式工程,标志着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体系的确立,为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国家信息中心将加快信息目录梳理,全面完成数据入库。进一步加强与“信用中国”网站、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签署共享协议机构的信息共享力度,不断深化数据加工及信息应用。加快推进平台规范化管理,建立平台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