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通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下称《报告》)。
《报告》指出,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加速器”作用更加凸显,数字产业化基础实力持续巩固,产业数字化发展进入加速轨道。
《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3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3%。其中,ICT服务部分在数字产业化的主导地位更加巩固。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GDP比重为32.5%,工业互联网成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核心方法论。
《报告》指出,我国数字化治理正处在用数字技术治理到对数字技术治理,再到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变革中。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
数据价值挖掘的探索更加深入,《报告》显示,继续数据采集、标注、分析、存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链的数据资源化进程不断深化。数据确权在顶层设计中有序推进,数据定价、交易流通重启探索。
《报告》表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注重原始创新和生态培育。并面向制造、矿山、能源、交通、物流、医疗等重点行业,全面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
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强大力量
《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1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疫情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试金石”,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稳定器”作用愈发凸显。
《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3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8.3%,占GDP比重为7.3%。从结构上看,ICT服务部分在数字产业化增加值中占主要地位,软件产业和互联网行业在其中的占比持续小幅提升,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占比小幅回落。
电信业保持稳中向好运行态势,2021年,电信业务收入稳步提升,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47万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7%,增速创十年新高。2021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9.5万亿元。
申港证券研报指出,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可以视为整个制造业的咽喉,是产品设计、生产及制造周期的始点,具有最高的技术壁垒。当前,国产研发设计类软件小而弱,国产替代空间大。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显。《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2.5%,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想纵深加速发展。
工业互联网成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方法论,通过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我国已培育较大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超150家,平台服务的工业企业超160万家,在原材料、消费品等31个工业重点门类广泛部署,覆盖41个国民经济大类。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更趋活跃,全国开展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型制造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38.8%和29.6%。
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领先发展,《报告》显示,网络零售持续快速发展,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23.6%。社交电商形成普遍高效应用,重点监测电商平台累计直播场次数量超2400万场,累计观看超1200亿人次,直播商品数量超5000万个,活跃主播数超55万人。
数据价值化培训稳增长的新兴力量,《报告》指出,当前,基于数据采集、标注、分析、存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的数据资源化进程不断深化。数据标注阶段,现有数据标注业务主要集中在智能驾驶、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新零售等领域,标注产业围绕北京、长三角、成渝地区向外扩散,形成三大产业群,并产生扩散效应,为中小城镇和农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此外,数据确权重要性在顶层规划中充分凸显,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2022年1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据确权要有序开展。
数据信贷融资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关键,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有效证明,数据资产成为为企业发展及时输入金融血液的新式敲门砖。去年9月,浙江省上线“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将数据有效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有效整合企业数据资源和银行金融服务资源。
六大举措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做大做强
《报告》指出,当前,国家级各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速落地,数字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增长重要支撑。下一步,围绕技术、产业、应用、市场等六大领域重点发力,通过强化技术引领、推动产业融合、完善数字治理、挖掘数据价值,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报告》表示,在强技术方面,要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注重原始创新和生态培育。围绕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神经芯片等前沿技术创新,建设省级前沿技术研究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
强产业方面,要推动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聚焦集成电路、基础软件、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产业链条上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打造自主可靠的数字产业链供应链。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推动企业健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提升产业园区产业聚集水平,以产业园区为载体,面向资源共享、协同制造等重点环节,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园区数字化转型标杆。
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报告》表示,面向制造、矿山、能源、交通、物流、医疗等重点行业,全面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发展零工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制造业新的增长极。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鼓励大企业、领军企业搭建数字化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销售数据资源、共享能力,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创新体系和供应体系,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强治理,全面提升数字经济智力水平。《报告》表示,推动规范平台、数据、算法等制度规则陆续出台或落地,划清市场行为的违法边界,针对新业态特点,发挥好行业公约、标准规范等对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作用。推动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常态化发展,将企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屏蔽封杀等滥用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强化数字技术在治理中的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升治理能效,用好工信大数据平台,降本增效。
对于数字平台治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对记者表示,平台经济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密集、数据密集和资本密集特征,资本参与有助于激发网络协同效应,通过做大规模、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社会民生。引导资本兴利除弊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要因势利导、疏堵结合,鼓励资本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突破核心技术、提高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有更多主动作为;二是明确边界、稳定预期,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将禁止和限制准入的行业领域列入负面清单,对上市融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强要素方面,要探索培育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动企业加强数据采集、标注、清洗、存储、传输、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数据资本资产定价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强化数据安全治理,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对于数据安全,华安证券研报指出,日前网信办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扩大了“数据出境”的审查范围,其审查对象可包括我国境外上市企业和其他出海企业、来华外企以及外资投资的境内企业。根据Choice数据,目前海外中概股超300家,总市值超1.7万亿元;其中能源、金融、通讯以及医疗等网安传统下游行业占比超50%,总市值超0.5万亿元。此外,目前超160家国内上市企业的实控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总市值超2.7万亿。在强合规审查之下,未来数据安全赛道的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强市场方面,《报告》还指出,要构建数字经济现代化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建立行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进数字经济市场要素高效配置,合理引导投资流向,加强资本对数字技术研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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